2012-10-26 16:53:07 来源:来自互联网 点击数: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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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项目:个人人事代理
设立依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受理条件:各类企事业单位离职的流动人员和要求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以及经慈溪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人员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
2、劳动合同原件(市外就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查询档案是否已到——填写《个人代理申请书》1份、《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2份(慈溪人才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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