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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19-12-17 16:01:51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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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要求

 

年龄

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文员

1

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8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同时,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服从指挥,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

(三)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9年12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观城法庭一楼诉讼服务大厅。(观海卫镇观方南路5幢1号),联系电话:057463912689

(三)所需资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两份(详见附件)。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写作,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程序。根据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服从单位对具体聘用岗位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观海卫镇编外人员报酬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观海卫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登记表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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