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14:58:4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2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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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慈溪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9〕74号)、《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慈溪,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时间和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甬人社发〔2019〕6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申报对象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所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其聘任时间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历条件。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师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单位性质、申报专业,分别按宁波市各工程系列职称主管部门2020年评审通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附件1)。
1.建设工程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0〕76号)执行。
2.工业工程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20〕119号)和修改后的《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3.水利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水利〔2020〕27 号)执行。
4.生态环保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环发〔2020〕44号)执行。
5.广电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播电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文广旅发〔2020〕47号)执行。
6.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暨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通知》(甬市监组人〔2020〕240号)执行。
7.自然资源和林业工程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宁波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8.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交办〔2020〕83号)执行。
另农业工程等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级主管部门2020年评审通知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二)助理工程师基本条件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等规定执行,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按《慈溪市工程系列专业初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试行)》(附件2)的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12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本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要与申报专业相关联,且为近三年内取得。
(三)继续教育
自2019年起,所有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未达要求不得申报。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作为附加分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体系。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信息为准,申报人员可从该系统打印并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年度考核
申报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等次以上。
(五)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扫描件。
三、申报评审程序
2020年中级职称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上报慈溪市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填报。
初级职称仍采取纸质材料报送方式(所需材料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4)。
(一)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选择相应专业评审计划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详见附件5)。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其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详见附件6)。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待人社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带“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打印一式3份(A3纸骑缝装订,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评审表与相关业绩材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交慈溪市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办公室。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报送初评委办公室。
(三)评审答辩和公示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采用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专业不对口的,须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将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与担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相匹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
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和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在宁波市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ZCPS_F/index)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证书发放
根据《关于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9号)文件规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中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四、缴费标准
参加本次评审的评审费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进行收取,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缴纳评审费用。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由初评委统一通知缴费。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详见附件7)。申报材料审核递交后,不再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从系统直接提取学历信息,不能提取的须上传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大专以下学历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社保证明要求。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省外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社保证明。
(四)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中级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防止因管理服务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当年申报。
初级申报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黄韵晓,联系电话:63938300,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5办公室。
附件:1、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评审通知文件及评价条件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初级职称所需材料清单及表格
5、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6、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7、申报材料要求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
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评审通知文件及评价条件 | 2020-09-23 15:31:43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 2020-09-23 15:31:10 |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 2020-09-23 15:30:55 |
初级职称所需材料清单及表格. | 2020-09-23 15:30:38 |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 2020-09-23 15:30:24 |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 2020-09-23 15:30:11 |
申报材料要求 | 2020-09-23 15: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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