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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首批以工代训补贴,尚未享受企业应如何申报?

2020-12-08 15:27:57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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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首批以工代训补贴,尚未享受企业应如何申报?

 

9月23日,我市全面实施以工代训政策。10月20日,我市完成第一批共66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公示工作,预计发放金额249.6万元。领取补贴的企业中,既包含新海科技集团等吸纳人数较多的中型企业,也包括许多只有几人规模的小微企业,政策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以工代训”政策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以职工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以往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市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在今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四类重点就业群体,或吸纳除“四类重点就业群体”以外的劳动者就业、由本企业和职工个人在我市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标准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下是补贴申请时反馈比较集中的问题,企业申请时需注意。

一、企业如何确定补贴享受人员清单

我市采取大数据比对的形式,自动将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的人员清单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可在宁波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经办事大厅—以工代训模块,以法人账号登录,即可确认可申请以工代训的人员名单。

二、申请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市以工代训补贴采取全程网报的形式,企业在宁波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申报,申报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2.以工代训人员补贴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3.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如企业是通过现金发放的形式发放工资;或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未能体现申领补贴的员工个人信息,企业也可自制工资对账单,并加盖公章上传。对账单需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工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信息(请按实填报,人社部门将定期展开抽查)。当月发放工资对账单的“当月”是指系统显示人员的“参保时间”对应的月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以工代训的企业需在申请界面,正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正确比对、填写或修改银行账户信息,以便于有关部门能够准确、及时地将补贴发放到位。

2、另外,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并且无企业对公账户的,可以填写附件中“关于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情况说明”的材料代替。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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