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09:23:1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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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 (慈政办发〔2015〕115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实践基地覆盖面、影响力,满足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评选实践基地的切实需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21年1月28日,已入驻宁波市级就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甬优桥”的本市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标准
1.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内知名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2.内部制度健全。有规范的就业实践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建立实践考核鉴定制度,定期上报实践情况,实践结束后对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书面证明。
3.对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管理规范,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保障。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作;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场所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的软、硬件设备,能提供开展就业实践工作的经费和相应物质保证;为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年度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
4.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和技能特点的就业实践岗位。在宁波市级就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甬优桥”上完成注册,每年发布实践岗位10个以上,每个岗位都指定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实际操作中有业务指导,实践结束后录用比例不低于20%。
5.切实开展就业实践活动。每年接收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10人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甬优桥”平台数据为准。
三、申报材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开展实(见)习活动计划、总结、制度及做法等;
4.《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附件2)、《下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践工作计划表》(附件3);
5.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商业险保单复印件等)。
四、评选和考核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审核。慈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书面审核及实地走访,核查相关情况真实性。
3.认定。审核通过的候选单位由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予以确认,统一挂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
五、其他事项
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在挂牌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组织一次年度考核。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单位可参加每年的慈溪市高校毕业生来慈实践活动、见习活动。实践见习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实践生可享受实践补贴和交通补助;按要求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及缴纳保险费用的,予以见习补贴。同时,各单位优先参加各类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及校园招聘会。
六、工作要求
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请提供申报材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申报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408办公室,联系电话:63938245;电子邮箱:469511943@qq.com。
附件: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申请表》
2.《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
3.《下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践工作计划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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