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8 15:18:2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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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
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慈政办发〔2015〕115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8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慈溪市级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授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且未除名的企事业单位。2021年新入评的实践基地单位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二、考核标准
1.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工作。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2.符合慈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能充分发挥大学生人才效用。企业所在领域与我市鼓励产业相一致,能将接受和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在合适岗位,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推动慈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3.对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管理规范,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保障。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场所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的软、硬件设备,为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年度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
4.积极接收大学生实习见习。在宁波市级就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甬优桥”发布实践岗位,且每个岗位都指定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实际操作中有业务指导。在本次考核年度内接收参与实践的大学生5人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甬优桥”平台数据为准。
5.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每年吸纳应届及往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以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以社保数据为准,为企业新参保人员且在考核年度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可继续保留实践基地称号;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实践基地称号。
三、考核资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申请表》(附件1);
2.《考核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附件2)及大学生学生证或毕业证书;
3.《考核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附件3)及大学生毕业证书;
4.有更名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中,考核申请表请在填写盖章后转化成pdf格式提交,2张花名册表格以word格式提交,其他资料以照片格式提交。
四、考核程序
1.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实践基地单位向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年度考核资料。
2.年度考核。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对是否完成“甬优桥”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考核年度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践人数、考核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为大学生就业实践提供的各项必要保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考核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逾期未交材料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bys@cxhr.com。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3938078。
附件:
1.《2021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表》
2.《考核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
3.《考核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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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申请表 | 2021-09-18 15:19:39 |
考核年度接收大学生实践花名册 | 2021-09-18 15:19:16 |
考核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 2021-09-18 15: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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