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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12-29 14:13:21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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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在甬高校,各区县(市)、有关开发区(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职能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充分发挥就业典型激励作用,示范引领更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决定开展2021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3月。

二、活动主题

“就”在宁波、甬上乐业。

三、评选规则

(一)评选对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企业或基层稳定就业。

(二)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在工作岗位中爱岗敬业、表现出色,并成长为业务骨干、行家里手,在职业生涯中体现出自身价值;

2.有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创造积极正向价值,或在抗击新冠疫情、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相关贡献;

3.其职业经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其成长事迹能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4.同等条件下,初次就业且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3年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1.“2021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10名;

2.“2021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四)评分办法

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本次评选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专家评审评分占总分的70%,网络投票占总分的30%。

1.专家评审:总分100分,从业务能力、职业前景规划、稳定就业、社会形象等方面表现进行打分。

2.网络投票:在甬派客户端上进行网络投票,以投票期间的有效票数为准,票数最高者此项得100分,排名每靠后一位投票得分减少一分,以此类推。

(五)评选步骤

1.征集发动(2021年12月下旬-2022年1月中旬)

通过媒体广泛传播评选通知,同时通过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在甬高校、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途径进行发动。

2.初步筛选(2022年1月下旬)

对报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以年龄、职位、对单位的贡献、事迹典型性、收入等角度出发,确定20位候选人。

3.实地考察(2022年2月下旬)

专家评委对20位候选人以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考察,联系候选人及其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4.专家评审(2022年2月下旬)

专家评委根据候选人提交的事迹材料、实地走访考察情况进行打分。

5.网络投票(2022年2月下旬)

将已选出的20位大学生就业之星候选人公布,在甬派上进行网络投票。综合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10名候选人,其余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列为提名奖人选。

6.公示表彰(2022年3月上旬)

经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对获奖对象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在媒体进行宣传表彰。

四、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2.电子版标准一寸照一张,照片像素不低于400*600,背景纯色,五官清晰;

3.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

以上材料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unyongchuangye@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18094513353、0574-87682842。

 

附件:2021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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