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5:28:12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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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白彭小区兴隆苑人才公寓预审结果
公布及申请材料提交安排的通知
慈溪市2021年度白彭小区兴隆苑人才公寓申请人:
慈溪市2021年度白彭小区兴隆苑人才公寓申购网上报名已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共有228位各类人才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中网上预审通过135名(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慈溪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管理办法》(慈人社发〔2021〕2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溪市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规定,下步将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定于2022年2月23日、24日、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共3个工作日。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窗口大厅3号窗口。
三、需提交材料如下
1.《慈溪市人才公寓申请表》(在申报平台直接打印)一式一份。表格需双面打印,在相应栏目内贴上1寸免冠近照,并经本人承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未婚的,无需提供)。
3.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申请人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报时要提供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
5.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慈溪籍人员的,提供由所在镇(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未享受过慈溪市拆迁安置政策证明。
6.优先购房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家庭及父母均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慈缴纳社保情况、本人家庭及夫妻双方父母住房(包括期房)状况、本人家庭享受政府各类住房补助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情况等信息。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请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场的,请提前联系慈溪市人力社保局。
2.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购人才公寓。若夫妻双方均已申报人才公寓且均已通过预审,请在现场确认时予以说明并确定申购方。
3.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婚姻状况、工作情况以及申请人(夫妻双方)及父母在慈住房状况等信息与网上申报时有变化的,请在申请表上进行更正,并向工作人员说明。
4.咨询电话:0574-63938248、63938252
附件:慈溪市2021年度白彭小区兴隆苑人才公寓申报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安排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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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安排 | 2022-02-14 15: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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