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 > 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建工城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2006-06-30 16:02: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1717

扫码关注快速了解
招考、招聘、求职、人才政策等信息

关于做好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

建工城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专〔2006〕3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建工城建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晋升

  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技术员。

  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可申报工程师。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破格晋升

  1、技术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发表过有一定价值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

  (2)市科技进步奖、建设工程质量优胜奖、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等以上荣誉的贡献者。

  (3)2001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先进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际业务技能的。

  (5)承担下列项目之一的技术负责人:两幢5层以上房屋建筑;单跨9米以上单层工业厂房;25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单体40万元以上建筑装潢工程;单跨10米以上桥梁;造价100万元以上道路;内径600毫米以上管道。

  2、助理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交流或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市科技进步奖、建设工程质量优胜奖、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等以上荣誉的主要贡献者。

  (3)2001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先进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

  (4)主持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技术工作2年以上,且业绩特别显著的。

  (5)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

  (6)承担下列项目之一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三幢多层房屋建筑且累计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单跨12米以上单层工业厂房;4000平方米以上广场;单体80万元以上建筑装潢工程;单跨15米以上桥梁;造价200万元以上道路;内径800毫米以上管道;高层建筑给排水项目。

  3、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交流过两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专业著作或译著。

  (2)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四等、宁波市级三等、市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宁波市建委优质工程奖;获省建设厅三等、宁波市建委二等以上优质勘察设计奖。

  (3)任现职以来,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先进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

  (4)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A、主持单位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同时单位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设计奖、勘察奖、质量管理奖的。

  B、主持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组团)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或主持承担过三项以上中型建筑(单体6000平方米以上,9层以上)工程的勘察、测量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

  C、承担过三个9层以上或两个跨度21米以上单层工业厂房或两个单体6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建、安装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D、承担过宽度32米以上的城区主干道,或1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或总跨度300米以上(或单跨40米)的独立大桥,或直径12米泵站,或下水道直径1米顶管,直径1.5米深埋排水管道的设计、施工主要技术负责人。

  E、承担过中型(日供水5万立方米以上)给水工程,或内径1000毫米长度10公里以上的输水管线,或造价600万元(300万元以上三处)以上的大口径特种管道工程,或5万平方米(300万元以上三处)以上城市小区室外管道及泵站工程,或造价6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性总体排水工程(包括泵站)的设计、施工技术负责人。

  F、主持市级以上园林科研课题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会审,或主持设计施工2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建设,或承担设计、施工累计面积10公顷以上住宅小区绿化建设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2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高中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其他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三、考评办法

  初级任职资格评定采用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破格晋升的人员,须参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中级任职资格评定采用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均须参加面试。

  考(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发文公布并核发相应证书。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三)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实绩材料(论文、著作、专利等)。

  (四)符合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历证明、学历证书、上岗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1)一份。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2)一式15份,A3纸打印。

  (七)《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核证书》(45周岁以下)。正常晋升中级任职资格须提供相关专业论文一篇。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计算到2006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提交的材料、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退还给本人。递交2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做证备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经单位核实,由所在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初审汇总后,于8月10日前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青少年宫北路425号,电话:63026647、63981408)。

  六、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中级每人180元,初级每人100元。考务费每门课50元。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综合表(点击下载附件1、2)
 

 

慈溪市人事局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