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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管理处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公告

2014-03-14 14:01:40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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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管理处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

   

 因工作需要,市园林管理处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本市户籍,具有本市城区居住条件;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693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C1以上驾照、驾龄10年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3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市园林管理处(峙山公园南大门)211办公室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市园林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报名表(贴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二)考试及录取

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操作技能内容主要包括:运用驾驶技术,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行材料及燃料消耗的能力;对所驾车辆油、电路常见故障进行诊断与排除的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参加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考试总成绩按现场技能考核作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用工形式及有关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63119512,联系人:吴丽丹、胡青。

(二)本简章由市园林管理处负责解释。

 

                                 慈溪市园林管理处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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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报名表 2014-03-14 1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