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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14-03-14 15:32:00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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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

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清华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来浙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甬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慈社会实践学生范围:

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44所已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的学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各单位填报《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岗位(项目)征集表》(附件2)、《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一份300字左右的单位简介,于321日前一并报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附电子文本)。

三、其他事项:

1、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项目汇总上报至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在4月中旬-5月中旬期间组织各接收单位赴高校或指定专人协助接收单位与高校取得联系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需求发布后,接收单位应耐心、仔细、热情接待学生实践咨询工作,经双方达成实践意向的,在530前将对接情况进行反馈,并将已达成实践意向的学生名单上报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于610日前与高校确认实践学生名单,并要求学校督促落实实践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活动;同时,各接收单位应主动与实习学生联系,做好社会实践前期准备工作并确认好来慈时间、接站安排等事宜。

2、社会实践整体活动安排在6月—9月,学生参加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清华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团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具体实习起讫时间。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可与学生签订协议,就有关项目任务、保密等问题作具体约定。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食宿请接收单位帮助解决,每月向学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市财政补贴往返车票(最高不超过1000元)及实习生活补贴655元。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交流中心33号窗口,联系电话:63938298

 

附件:1、国内知名高校简介

2、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岗位(项目)征集表

3、国内知名高校学生来慈社会实践岗位(项目)汇总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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