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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04-10 16:38:48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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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员工启事

 宁波杭州湾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从事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管理及旅游观光等服务的国有公司,现因发展需要公开招聘2名员工,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园区管理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43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4、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管理性岗位工作经历(诸如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等)。

(二)公务接待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430日以后出生),女性,身体健康,身高1.6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4、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管理性岗位工作经历(诸如从事办公室文员岗位等)。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初选

 1、报名时间定为419日、20日(上午8:30-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供近期2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地址:宁波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104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往西到底右转)

    2、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对全体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初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坚持择优聘用原则,每一个岗位选取5人作为面试人选(不足数时按实取)。

(二)面试及考察

 公司成立专门面试小组。面试成绩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初定于42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最后综合考察及面试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原则上同等条件下聘用面试成绩高者。

  三、其他

    1、本次招聘如遇无合适人选或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指标。

    2、经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约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年薪不低于6万元(税后)。

3、公司不提供住宿,提示应聘者须注意到上下班交通等现实情况。

4、对未进入面试和考核后未聘用人员不再回复,相关报名材料不做返还,由公司统一销毁。

 联系电话:0574-6307828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联系人:胡女士

 

 

                            2014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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