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 11:27:4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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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卫镇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观海卫镇政府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5名,其中党员服务岗位2名, 计生服务窗口岗位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慈溪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党员服务中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计生服务窗口岗位要求女性。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观海卫镇政府1楼组织人事组办公室(观海卫镇振观路6号)。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登记表》(详见附件)。
4.报考人员只能限报1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按观海卫镇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观海卫镇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612393
附件: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登记表
观海卫镇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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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登记表 | 2015-03-02 11:2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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