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04:31:12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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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校毕业生来慈实践活动补贴申领通知
一、申领条件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部分机电、建筑、贸易、轻纺、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来慈实践结束的实习生;2016及2017届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来慈见习结束的见习生;(实践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少于1个月)。
二、申领标准
(一)实习生政策:实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实习生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其他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本科或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予以补贴,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贴。对来实践基地单位实习的非慈溪生源毕业生给予交通补贴,标准为: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金额的2倍(起始地为家庭或高校所在地,最高限额1000元)。
(二)见习生政策:到实践基地单位参加1-6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满后,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
三、申领时间及地点
时间:实习开始即应填写实践回执单,实习、见习期满后提交申领材料(申领时间至少应在填写实践回执单一个月后)。
地点: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三楼窗口。
四、提交材料
实习生:
1、实践回执单(加盖公章,且实践时间与企业实践鉴定上的时间一致);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实践鉴定(需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实践生需提供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实践生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6、非慈溪籍学生可提供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标有时间、起止地及票价;乘坐飞机的需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7、实习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见习生:
1、未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2、实践回执单(加盖公章,且实践时间与企业实践鉴定上的时间一致);
3、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实践鉴定(需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见习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电话:63938223,63938225,传真:63938202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新闻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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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鉴定表 | 2017-11-07 16: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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