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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6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指标的公告

2016-05-03 10:13:50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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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6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岗位指标作如下调整:

一、以下岗位因无人报考或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规定倍数,予以取消。

序号

专业岗位

需求

通过初审人数

需取消指标数

14

外科主治医师

2

2

2

15

儿科主治医师

2

0

2

22

五官科医师

1

0

1

27

放射医师

2

0

2

28

超声医师

1

0

1

29

病理诊断医师

1

0

1

报考上述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具体改报事项另行通知本人。

二、以下岗位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规定倍数,相应核减指标。

序号

专业岗位

需求

通过初审人数

需核减指标数

保留

指标数

2

临床医学

25

54

7

18

3

口腔医学

2

3

1

1

11

针灸推拿医师

2

4

1

1

13

内科主治医师

4

9

1

3

18

内科(全科)医师

3

6

1

2

20

妇科妇保医师

2

4

1

1

21

儿保医师

3

3

2

1

招聘指标核减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通过初审得到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除外),于5月4日8:30—5月6日17:00登陆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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