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09:41:3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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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考职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 | 4 | 男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 食品安全类、公共卫生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专业 |
同时,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服从指挥,无明显生理缺陷。
(三)具有慈溪市户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观海卫镇人民政府1楼组织人事组办公室(观海卫镇振观路6号)。
(三)所需资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两份(详见附件)。
(四)报名说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观海卫镇编外人员报酬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观海卫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612393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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